律师档案
潘永祥
潘永祥律师
贵州 黔南州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潘永祥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要约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11-10 13:58)    点击:905

要约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具备以上的要约,何时才能生效?对此,各国法律均规定,要约必须送达被要约人才能生效。这是因为,要约是一种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只在知晓要约的内容时,才能决定是否作出承诺。否则,要约没有任何意义。要约的方式可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如信函、电报或是电传等。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潘永祥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潘永祥律师,潘永祥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潘永祥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8575479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潘永祥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黔南州律师 | 黔南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潘永祥律师主页,您是第2665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