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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03-10 11:53)    点击:268
交通事故中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什么?

  肇事者由于不遵守交通法规引发的交通事故,究其根本属于侵权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害需要赔偿。

  根据交警部门对和财产损失,由交通事故侵权人来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有:

  第一,对于财产损失而言,我国法律规定了不同方式,可以选择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如:

  (一)停止侵害。如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需立即停车,不得碾压受害人;

  (二)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如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主应及时拿出安全三角放置在危险区域50-150米处,其他车辆可以及时避让或者减速行驶,既能保护现场,又能防止其他车辆撞上;

  (三)返还财产,恢复原状。对于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可修复的财产损失,可通过修理让其恢复原状;

  (四)赔偿损失。这个方式不仅可以对财产本身损失进行填补,也可以对人身损害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补偿;

  (五)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对于造成交通事故中死亡的受害人亲属而言,交通肇事者的真诚悔过和赔礼道歉使其受到的精神损害得到抚慰。对于承担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应按照交通事故发生时的实际市场价格来计算和申请;

  第二,对于人身损害而言,主要以赔偿为主要承担形式,依据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标准来计算。如:

  (一)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误工费,还可能涉及到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整容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二)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赔偿项目还应当包括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计算时还有可能涉及到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还应包括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另外,交通事故造成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民事责任的承担无疑是交通事故发生后最主要的责任承担形式,无论是选择通过诉讼还是调解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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