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潘永祥
潘永祥律师
贵州 黔南州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潘永祥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11-10 11:51)    点击:146

交通肇事逃逸处罚在法律上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潘永祥律师提供“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潘永祥律师,潘永祥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潘永祥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85754790,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潘永祥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黔南州律师 | 黔南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潘永祥律师主页,您是第26653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