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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人尸体被毁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2-02 10:33)    点击:399

亲人尸体被毁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自然人死亡后,其尸体被毁的,其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这里的“尸体被毁”是指遗体受到非法损害,或者是被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而造成的,如果是以合法的手段,例如火葬场火化尸体,则近亲属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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